大同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暨職涯發展中心
招募 116 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
ㄧ、 甄選資格
目前就讀國內心理、輔導與諮商等相關系所(碩、博士班)在學之研究生,且已修畢兼職實習課程及心理師法所規定諮商心理相關課程至少 18 學分者。
全職實習:2名,每週固定實習四天,每天8小時,逢例假日不必補班。
即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20 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自116年 07 月 01 日至 117 年 06 月 30 日,共計1年。寒暑假期間比照本校專職人員。
- 一律採書面郵寄報名,需檢附資料如下:
- 簡歷與自傳(含基本資料、學經歷、成為助人者的動機、擅長、優勢及限制)
- 成績單影本
- 實習計畫(含實習目標、實習期待)
- 目前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
- 諮商實務經驗證明及曾接受之諮商專業訓練證明
- 興趣與休閒活動相關資料(檢附足以呈現個人興趣與愛好之相關資料)
- 注意事項如下:
- 書面資料請用釘書機裝訂乙份即可,郵寄至「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四十號 大同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暨職涯發展中心收」(請註明應徵全職實習心理師)。
- 請另將書面資料電子檔寄至聯絡人信箱(wei115@gm.ttu.edu.tw),E-mail 主旨為「應徵 116 學年度全職實習書面資料電子檔」。
- 預計 115 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書面甄選並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面試,面試日期暫定為 115 年 12 月 30 日。
- 報名書面資料恕不退件。
- 第一階段將以書面資料審查為主,通過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者將個別通知第二階段面試時間,請務必詳填電話、e-mail並留意之。
- 審核方式與過程由本中心討論決定。
個別以電話或信件通知面試時間,未達錄取標準者則不另行通知。
實習期間以不支付交通費、實習津貼或提供住宿為原則,且不以「學術/行政費用」或「實習機構規費」等名義收取實習費用及專業督導費用。
信箱:wei115@gm.ttu.edu.tw
電話:(02)7736-4903
其餘相關規定細則請見「大同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暨職涯發展中心 實習諮商心理師實習辦法」。